發布: 2006-11-13 00:00:00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OHSMS)運用的事故控制方法是系統安全工程方法。該方法強調,通過危險源辨識,識別系統中的危險源;通過風險評價,確定危險源導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組合的狀況,確定危險源在現有控制條件下是否安全或安全程度如何;針對風險評價的結果,實施風險控制,進而實現事故控制。在危險源辨識過程中,準確、全面地識別危險源,是運用系統安全工程方法實現事故控制的第一步,而明確危險源的基本概念和掌握基本的辨識方法,是危險源辨識過程中準確把握、識別危險源對象的關鍵。本文運用安全工程的基本理論,分析系統安全工程方法的危險源對象和辨識方法,目的是使人們對危險源有一個清晰的概念和掌握一些初步的辨識分析方法,進而準確、全面地識別危險源。
一、兩類危險源的概念
GB/T 28001—2001標準3.4條款將危險源定義為“可能導致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狀態。”對此定義,重點要理解三個方面的問題:第一,存在于組織工作活動或工作場所中的危險源對象有兩類,即根源、狀態。第二,其中的一類危險源對象,本身具有一種潛在的能力,這種能力得到誘發,就會導致事故或事件。第三,另一類危險源是可能誘發這種能力的對象。 安全科學理論把各種構成危險源的因素,按照其在事故發生發展中的作用,把危險源劃分為兩大類。
根據能量意外釋放理論,能量的意外釋放是傷亡事故發生的物理本質。例如,觸電傷害是電能意外釋放所導致;危險化學品導致的中毒和火災爆炸是化學能意外釋放所導致;人員高處墜落傷害是勢能意外釋放所導致。于是,把系統中存在的、可能發生意外釋放的能量物質或能量載體稱為第一類危險源。
在生產、生活中,為了利用能量,讓能量按照人們的意圖在系統中流動、轉換和做功,必須采取措施約束、限制能量,即必須控制第一類危險源。但是,一旦約束、限制能量物質或載體的措施受到破壞或失效,則將發生事故。從系統安全的觀點來考察,使能量物質或載體的約束、限制措施失效、破壞的原因因素,即第二類危險源。
從基本的思維邏輯角度,上述危險源術語定義中的根源危險源,即指能量物質或載體,第一類危險源;狀態對象的危險源,即指使能量物質或載體的約束、限制措施失效、破壞的原因因素,第二類危險源。
根源危險源通常的對象是,生產、加工、儲存、使用的能量物質,以及使用或構成的能量載體。例如,企業儲存的液化石油氣,生產過程中使用的苯,工作場所中的帶電導體,高處作業人員身體構成的勢能載體等。
狀態危險源通常包括人、物、環境三個方面。在系統安全中涉及人的因素問題時,采用術語“人失誤”。人失誤是指人的行為的結果偏離了預定的標準。“人失誤”可能直接破壞對根源危險源的控制,造成能量物質或載體的能量意外釋放。例如,合錯了開關引起檢修中的線路帶電,誤開閥門引起有害氣體的泄漏等。人失誤也可能造成物的故障,物的故障進而導致事故。例如,超載起吊重物造成鋼絲繩斷裂,發生重物墜落事故。物的因素問題可以概括為物的故障。故障是指由于性能低下不能實現預定功能的現象。物的故障可能直接使約束、限制能量物質或載體的措施失效而發生事故。例如,電線絕緣損壞發生漏電;管路破裂引起其中的有毒介質泄漏等。環境因素主要指系統運行的環境,包括溫度、濕度、照明、粉塵、通風換氣、噪聲和振動等物理環境,以及人的心理和生理環境。不良的物理環境會引起物的故障或人失誤。例如,潮濕的環境會加速金屬的腐蝕而降低結構或容器的強度,工作場所強烈的噪聲會影響人的情緒,分散人的注意力而發生人失誤。人的心理和生理環境可能會引起人失誤。
二、兩類危險源的關系
一起事故的發生是兩類危險源共同作用的結果。根源危險源的存在是事故發生的前提,沒有根源危險源就談不上能量的意外釋放,也無所謂事故。如果沒有狀態危險源破壞對根源危險源的控制,也不會發生能量意外釋放。狀態危險源的出現是根源危險源導致事故的必要條件。
在事故發生、發展過程中,兩類危險源相互依存,相輔相成。根源危險源在事故發生時釋放出的能量是導致人員傷害的能量主體,決定事故后果的嚴重程度,根源危險源具有的能量越多,一旦發生事故,其后果越嚴重。狀態危險源往往是一些圍繞根源危險源隨機發生的現象,它們出現的難易決定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大小。兩類危險源共同決定危險源的風險程度。
三、兩類危險源的辨識
由于狀態危險源是圍繞根源危險源隨機出現的人、物、環境方面的問題,所以在危險源辨識過程中,首先要辨識系統中的根源危險源,其次要根據系統情況,辨識系統中的狀態危險源。通常,與根源危險源辨識相比,狀態危險源辨識更有難度。
1.根源危險源的辨識
作為根源危險源辨識的原則,應該認真考察系統中能量的利用、產生和轉換情況,弄清系統中出現的能量物質或載體的類型,研究它們對人或物的危害,在此基礎上來辨識根源危險源。
對于根源危險源的辨識,一般通過兩種方式:一是對系統中的能量物質或載體進行分析或測試,確定其特性;二是根據以往的事故經驗弄清導致各種事故發生的主要危險源類型,然后到實際中去發現這些類型的危險源。
表一列出了導致各種傷害事故的典型的根源危險源。
表一 傷害事故類型與根源危險源
事故類型 |
工作活動或場所 |
能量物質或載體 |
物體打擊 |
產生物體落下、拋出、破裂、飛散的操作或 場所 |
落下、拋出、破裂、飛散的物 體 |
車輛傷害 |
機動車輛駕駛 |
運動的車輛 |
機械傷害 |
存在機械設備的場所 |
運動的機械部分或人體 |
起重傷害 |
起重、提升作業 |
被吊起重物 |
觸電 |
存在電氣設備的區域 |
帶電體 |
灼燙 |
存在熱源設備、加熱設備、爐、灶、發熱體 的場所 |
高溫物體、高溫物質 |
火災 |
存在可燃物、助燃物的場所 |
可燃物、助燃物 |
高處墜落 |
人員在高差大的場所開展作業活動 |
人體 |
坍塌 |
土石方、料堆、料倉、建筑物、構筑物工程 施工活動 |
邊坡土(巖)體、物料、建筑 物、構筑物、載荷 |
冒頂片幫 |
井工礦山采掘場所 |
頂板、兩幫圍巖 |
瓦斯爆炸 |
上一篇:談一些改善環境管理體系的看法
?
天天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