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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學術園地

            利用過程方法實現環境管理體系的有效轉換

            發布: 2006-08-03 00:00:00

                國際認可論壇(IAF)及原中國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CNAB)都從符合性、有效性方面,
            對ISO 14001:1996到ISO 14001:2004的轉換提出了明確的要求。筆者結合本企業的做法,談談過程方法在環境管理體系轉換中的積極意義。
            一、轉換策劃
                ISO 14001:2004與ISO 14001:1996標準相比較,沒有實質性的變化,框架結構也基本未變,但2004版標準的諸多條款要求更加明確、具體。因此,對依據1996版標準認證的組織,其環境管理體系的轉換只需依據2004版標準的條款要求做一些修改補充即可,而不必在體系結構方面做大的改動。
                按照ISO 9000標準2.4“過程方法”的要求,將組織環境管理體系的轉換看作是一次持續改進過程,更易于接受和操作。這個大的過程又包括許多小過程,如新標準培訓、文件修編、試運行、內部審核、持續改進、轉換審核等,其間的關系如圖1所示。
                國際認可論壇(IAF)及原中國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CNAB)都從符合性、有效性方面,
            對ISO 14001:1996到ISO 14001:2004的轉換提出了明確的要求。筆者結合本企業的做法,談談過程方法在環境管理體系轉換中的積極意義。
            一、轉換策劃
                ISO 14001:2004與ISO 14001:1996標準相比較,沒有實質性的變化,框架結構也基本未變,但2004版標準的諸多條款要求更加明確、具體。因此,對依據1996版標準認證的組織,其環境管理體系的轉換只需依據2004版標準的條款要求做一些修改補充即可,而不必在體系結構方面做大的改動。
                按照ISO 9000標準2.4“過程方法”的要求,將組織環境管理體系的轉換看作是一次持續改進過程,更易于接受和操作。這個大的過程又包括許多小過程,如新標準培訓、文件修編、試運行、內部審核、持續改進、轉換審核等,其間的關系如圖1所示。
             

                其中,標準培訓和文件修編是兩個重點過程,文件修編是實現體系轉換的關鍵環節,標準培訓是文件修編的基礎。當然,培訓的形式可多種多樣,只要能理解標準的要求即可。

            通過以上分析,可提出標準轉換工作計劃,如表一。

             

            二、轉換實施

            1.培訓過程

            培訓過程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文件編寫前的標準培訓,二是體系文件發布后貫標培訓。二者的目的不同:前者是為修編體系文件做準備,學習的材料(輸入)包括ISO 140012004標準、《認證機構實施依據新版GBT 24001國家標準的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的轉換指南》、(ISO 140011996ISO 140012004的比較》、相關法律法規等資料,目的(輸出)是理解標準,了解新版標準與原版標準的差異(如圖2所示),過程的主體是文件修編人員;后者是在體系文件發布后進行的文件學習和標準學習,目的是促進文件在實際工作中的貫徹執行,保證體系試運行正常進行(如圖3所示),過程的主體是與體系有關的所有人員。

            2.文件修編過程

            體系文件的修改與新增文件的編寫是組織的環境管理體系有效轉換的關鍵環節,應當引起體系管理者的足夠重視。文件修編人員應依據2004版標準要求對原體系文件進行識別,確定修改的必要性。凡是標準中明確提出的要求都應該在體系文件中得到確認,并結合組織環境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產生新版體系文件,過程如圖4所示。

             

             (1)對照ISO 140012004標準4142要求,評審環境方針的適宜性,必要時進行修改,并按42要求傳達學習。

                (2)對照標準的總體要求以及各要素的變化,對環境管理手冊進行適當的修改。

                (3)根據相關要素內容的變化及要求,對對應的管理程序(體系文件)做相應的修改。

                (4)ISO 140012004標準452(合規性評價)是從ISO 140011996標準451(監測和測量)分解出來的獨立要素,體現了2004版標準對滿足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重視,此處應編寫《合規性評價管理程序》。

                經過修改的文件及新編文件按照組織的文件審批程序通過審批,并發布執行。至此,組織的環境管理體系轉換第一階段結束,環境管理體系按照2004版標準要求運行。

                3.內審過程

                體系運行大約3個月后,組織應進行一次內部審核,以檢驗體系的有效性并發現改進的需求。在此過程,應特別注意2004版標準所明確提出的要求是否在試運行過程中得到有效實施,如法律法規的識別與應用、重要環境因素控制的合規性評價等。

                4.管理評審

                組織的最高管理者應在內審之后組織一次管理評審,對組織的新版環境管理體系的持續適宜性、充分性、有效性,以及改進的機會和有關體系修改的需求進行全面評審,并確定相關的決策和行動。

                5.轉換審核

                經過組織的內審、管理評審等自我評價,以及相應整改措施得到有效實施后,組織可向認證機構提出轉換審核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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